English

科技入股也要纳入市场规范

1999-02-15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张传亚 本报通讯员 部国华 我有话说

曾经由8个农民凑起8000元创立的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如今已拥有种鸡、育种、动物保健研究所等50多家企业,遍及广东、广西、福建、湖南、江苏等地,仅一年就有6400多万只肉鸡上市,创产值7.9亿元的大型企业。在谈到成功的秘诀时,温氏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温鹏程说,“华南农业大学的技术入股企业以后,我们企业效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中的决定性因素。把科技植根市场这片沃土,取得的是“一加一远远大于二”的效果。如何寻找资金和技术的最佳结合点已成了大多数企业的共识。技术入股作为一种有效的方式被许多企业所采用。据有关人士介绍,一项科研成果变成产品走向市场,必须实现科学家和企业家的有机结合,即用市场机制把科研成果和技术产品联接起来,技术入股是实现这种联合的有效形式。技术入股对于科研工作者来说,必须面向市场开发产品,否则就无法被市场所接受,而对于企业来说,有了技术入股,不仅解决了自身开发力量不足的问题,同时也缩短了产品开发和进入市场的周期。

但从目前的发展现状看,我国的技术入股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市场规范,专家对此忧心忡忡。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承耀指出:“现在,我们国家的技术入股多数是不规范的。”张承耀介绍说,目前我们大多数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技术单位所采用的技术入股,只是简单地由公司拿出一部分股份给技术方,技术方负责该公司技术方面的开发。技术入股这一形式的最初萌芽是中关村中一些人在创业之初有技术没有资本金,当公司运转大以后,就用技术来作为资本金入股。当前知识经济中的作用和价值的认识、评估还都不充分,知识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还没有取得与其他生产要素,如资金、实物同等的地位。

国家计委产业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史清琪指出,我国技术入股中股份比例的大小、入股的运作等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目前还没有一个相应的法规。在对技术所占股份的确定上,原来我国只是简单地规定不得超过33%,实际上一般为20%。但技术的定价要考虑到技术的难易程度、市场前景以及应用后的收益等很多方面的。把如此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必然带来一系列严重的后果。技术市场不规范,就会留下很多隐患,发明人也会失去很多权益,这不利于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到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因为一项科研成果的取得,往往要投入科研人员或机构的大量精力和金钱,而且很可能这项成果有很高的社会效益和应用价值。轻易地用百分之几的股份来换取,有些科研人员就舍不得,而技术股份比例过小,科研人员没有任何的管理权,再加上管理上的不透明,就势必影响到技术持有者出让技术。此外,由于技术入股形式上的不规范,造成一些高技术企业的产权不明确,影响到高技术企业的上市和进一步融资,对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不利。近来,国家领导人及各级政府已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大家可以改变原有的观念,突破一些规定,探索和总结一些新的经验。

据史清琪介绍,在国外风险资本基金使技术入股逐渐规范起来,风险资本基金在美国被称为“高技术产业得以发展壮大的发动机”。它一般在企业的初创期、技术的导入期投入,成长期中后期退出,它可以给高技术持有者或高技术企业提供资金、银行股票、债券、提供咨询服务等,这种形式在经营方式、投资形式、投资项目的评估等方面做得比较规范。目前,我国在这方面也正在探讨中,在风险资本基金没有形成前,已开始对高技术企业上市降低了要求,有的地区要开设第二级市场的试点等,这对规范技术入股、发展高技术是十分有利的。

为此,专家呼吁,尽快培养一些专门人才,既懂技术,又懂金融,又会管理,建立起一系列中介组织,客观地评价技术价格、市场前景。政府要注意国家创新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在市场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的情况下,支持一些地区搞试点,通过实践总结经验。科研单位内部也要探索一些好的机制,给有突出贡献者一些股份。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